中文名称:使用燃料处理技术之产氢机-第1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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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Hydrogen generators using fuel processing technologies-Part 1: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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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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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G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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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71.020;7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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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编号: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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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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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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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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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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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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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标准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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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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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化:ISO 16110-1-2007,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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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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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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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本标准适用于套装、自给式(self-contained)或工厂配套之氢气产生系统,在0 ℃及101.325 kPa下具有容量低于400 m3/h,于此称之为产氢机,其转化输入燃料为富氢的蒸气组成,且其状态适合于使用氢气的装置(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或氢气压缩、储存及输送系统)。 使用单一或组合之以下输入燃料应用于产氢机。 - 天然气及衍生自可再生(生质物) 或化石燃料资源之其他富甲烷气体,例:垃圾掩埋气、沼气及煤矿瓦斯。 - 衍生自炼油之燃料,例:柴油、汽油、煤油、液化石油气如丙烷和丁烷。 - 醇类、酯类、醚类、醛类、酮类、费雪-托布什(Fischer-Tropsch)液体及自可再生(生质物)或化石燃料资源之其他适合的富氢有机化合物,例:甲醇、乙醇、二甲醚及生质柴油。 - 含氢气之气态混合物,例:合成气及城镇用气体燃料。 本标准适用于欲使用于室内及室外之商业、产业、轻工业用及住宅之定置型产氢机。 依制造商预期使用及可预见情况下,本标准旨在涵盖所有关于产氢机之危害、危害状况及事件,除该等关联环境兼容性(安装情况)外。 备考:显著危害及危害状况清单之处理,参照本标准附录A。 本标准为产品安全标准,适合规定于IEC Guide 104、ISO/IEC Guide 51及ISO/IEC Guide 7之符合性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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