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风力发电系统-第3-1部-固定式离岸风力机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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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Wind energy generation systems-Part 3-1: Design requirements for fixed offshore wind turb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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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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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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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2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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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编号: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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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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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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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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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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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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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标准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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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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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化:IEC 61400-3-1-2019,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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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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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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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本标准适用于评估离岸风力机场址(场地)外部条件之额外要求,同时适用于基本设计要求,以确保固定式离岸风力机之工程完整性。本标准之目的为在计划之寿命期间内提供适当之保护位准,以防止所有危险所造成之损坏。 本标准之重点为离岸风力机结构组件之工程完整性,但亦涉及次系统,如控制与保护机构、内部电力系统、机械系统等。 若风力机之支撑结构需承受水动力负载及其基础附着于海床上,则应视为固定式离岸风力机。本标准阐述之设计要求不一定足以确保浮式离岸风力机之工程完整性。对于浮动式安装,应参考IEC 61400-3-2。本标准以下章节所指的离岸风力机,都是指其基础固着于海床上。 本标准应与第2节中提及之相关IEC与ISO标准一同使用。本标准特别是与CNS 15176-1具有完整之一致性。依据本标准设计之离岸风力机,其安全程度应等于或高于CNS 15176-1本身规定之安全程度。由于对需求完整叙述可有助于提高明确性,因此某些章节中纳入CNS 15176-1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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